湄公河大案主要犯人
糯康(Naw Kham,1969年11月8日—2013年3月1日),出生于缅甸,外号“教父”,是特大武装贩毒集团“糯康集团”首犯。
2011年10月,制造震惊国际的“湄公河惨案”。2012年5月10日,被抓获后由老挝依法移交中国。2012年11月6日,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判处糯康死刑。2013年3月1日,被执行注射死刑。
扩展资料:
2013年3月1日,湄公河惨案主犯糯康、桑康·乍萨、依莱、扎西卡四人执行注射死刑。2013年3月1日13时58分,2名警察在看守所窗口履行着提押犯人的法定交接手续,4名警察随后进入。2时01分,糯康被2名特警、2名警察缓缓带出看守所。他表情较为平静,甚至向警察笑了一下。他穿着淡绿色衣服、蓝色裤子和一双黑色布鞋。14时05分,糯康被带上了法院的车辆。
几乎依莱被押上囚车的同时,扎西卡也被警察带出,身穿暗红色横条纹T恤的他眼珠不停转动,表现的比较惶恐、眼神绝望。经历了同样的程序后,他于14时17分被押上囚车。14时19分,法院的警车缓缓驶离看守所,前往刑场的路上。
湄公河惨案解释?
湄公河惨案即10·5中国船员金三角遇害事件,是指2011年10月5日上午,“华平号”和“玉兴8号” 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袭击的事件。此事件造成“华平号”上的6名中国船员和“玉兴8号”上的7名中国船员共12人遇难,1人失踪。

2011年10月28日下午,泰国表示,嫌犯是隶属于泰国第三军区“帕莽”军营的9名士兵。2012年4月25日,“10·5”案件联合专案组在老挝波桥省抓获案件主犯糯康。[1]2013年3月1日,案件主犯糯康、桑康·乍萨、依莱、扎西卡在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。
湄公河事件是怎么回事?
湄公河惨案
2011年10月5日上午,“华平号”和“玉兴8号” 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袭击。“华平号”上的6名中国船员和“玉兴8号”上的7名中国船员全部遇难;2011年10月10日,缅甸政府否认佤邦毒枭劫杀中国船员,并称泰国警方枪击中国船员。2011年10月12日,人保财险云南省西双版纳分公司向惨案中遇难的杨德毅、文代洪、何熙行、曾保成、陈国英5人兑现保险赔款50万元(人均给付10万元);10月28日下午,泰国表示,嫌犯是隶属于泰国第三军区“帕莽”军营的9名士兵。2012年9月20日,惨案主犯糯康等人受审;11月6日,惨案一审宣判糯康被判死刑。
湄公河大案前因后果?
2011年10月5日上午的时候,有两艘来自中国的船只“华平号”和缅甸籍船只“玉兴8号”突然在湄公河流域被不明身份的武装武装快艇所劫持,关于这起事件的起因大约有三种猜第一就是2011年9月的时候,缅甸军方曾经用中国的船只来围剿想要歼灭糯康集团,虽然没能如愿,但是让这个集团遭受了很大的损失,正是因为这个原因,所以糯康想要疯狂报复中国人,并且妄想通过恐怖袭击的方式来吓退中国人。
第二就是自从2001年湄公河通航,上面的货运基本都被中国船只所垄断,并且中国的商船都拒绝像恐怖集团缴纳所谓保护费,从而引起这个恐怖集团的不满,最终下了毒手。